文贵良
吴稚晖喜欢用“游戏”一词描述自己的文章以及写作的姿态。他的“游戏为文”观强调的是一种自由精神与主体精神的张扬,可以名之曰“自由的胡说”。与晚清至“五四”时期的众多游戏文相比,吴稚晖这种“自由的胡说”式的文章,采用丛林语言造型而塑造瞎三话四的文体,融汇脏话、方言、俗语、科技语以及庄言,活跃着富有勃勃生机的跟着时代向前走的现代主体。
罗家伦年代有个有趣的评论,认为吴稚晖和鲁迅两人都是“射他耳家的天才”。“射他耳”是satire的音译,今译为“讽刺”。他认为吴稚晖的讽刺天赋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吴稚晖能“铸造新词,凡是老生常谈,村妇咀嚼的话,经他一用,便别有风趣”;第二,是吴稚晖能透彻地理解中国人的生活情况,能抓住各种生活中的最小而独特的地方以表现全体。[1]第一点非常中肯;第二点就有些勉强。鲁迅的小说倒是很充分地表现了第二点。“讽刺”一词还不具有足够的包容性以呈现吴稚晖的表达特色。他常常贬称自己的文章为“游戏”之作。如果需要用“讽刺”“幽默”“滑稽”“游戏”四个词语中的一个来形容吴稚晖的表达特色,“游戏”一词也许最为恰当。这不仅仅因为他喜欢用“游戏”概括自己的写作方式以及文章风格,而且因为“游戏”一词确实更贴切吴稚晖文章自由的面貌。
吴稚晖经常用“游戏”一词描述自己的文章。他称《政学非政学》为“拉杂游戏”[2],《答沈幼卿书》中声称“游戏为文”[3];《致章行严书》中说“弟喜欢游戏,承蒙先生素来知道。那个杂话,本是游戏文章”。[4]他还会用一些近似“游戏”的词,如“胡说八道是惯的”[5]来笑称自己的文章。这种种说法都指向“游戏为文”。那么,如何理解吴稚晖所说的“游戏”一词呢?
同是晚清学人的王国维对文学有个著名的看法,即“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6]文学作为“游戏”,类似于“儿童游戏”。“游戏”是人类自由自在、不带功利的活动形式。所以,文学是余裕的产物,排除世俗的功利性。王国维的“游戏观”源自康德。康德曾把艺术与手工艺做比较:“人们把艺术看作仿佛是一种游戏,这是本身就愉快的一种事情,达到了这一点,就算是符合目的的;手工艺却是一种劳动(工作),这是本身就不愉快(痛苦)的一种事情,只有通过它的效果(例如报酬),它才有些吸引力,因而它是被强迫的。”[7]朱光潜认为康德的笑、诙谐、游戏和艺术都有相通的地方,它们都标志着“活动的自由和生命力的畅通”。[8]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一词突出“语言的述说”乃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9]作为“游戏”的文学,显然可视为“语言游戏”中最艺术的游戏。
加达默尔
加达默尔对“游戏”做过非常系统的论述。他把游戏作为“本体论阐释入门的游戏”。[10]其“游戏”观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游戏是独立于从事游戏活动的人的游戏主体。他认为“游戏具有一种独特的本质,它独立于那些从事于游戏活动的人的意识。所以,凡是在主体性的自为存在没有限制主体视域的地方,凡是在不存在任何进行游戏行为的主体的地方,就存在游戏,而且存在真正的游戏”。[11]“游戏就是那种被游戏的或一直被进行游戏的东西———其中决没有任何从事游戏的主体被把握住。”[12]游戏的这种特性被加达默尔称之为“游戏相对于游戏者之意识的优先性”。[13]第二,游戏富有从被动见主动的意义。“游戏显然表现了一种秩序(Ordnung),正是在这种秩序里,游戏活动的往返重复像出自自身一样展现出来。”[14]既然游戏优先于游戏主体,那么人在游戏中怎样理解?按照加达默尔的意思,人被游戏,所以人也在游戏。于是,游戏呈现出从被动见主动的意义。第三,游戏的本质在于“一切游戏活动都是一种被游戏过程”,[15]“游戏的真正主体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游戏就是具有魅力吸引游戏者的东西,就是使得游戏者卷入到游戏中的东西,就是束缚游戏者于游戏者的东西”。[16]第四,游戏最突出的意义就是自我表现(Selbstdarstellung)。而自我表现乃是自然的普遍的存在状态(Sekcsaspekt)。第五,游戏向艺术的转化,被加达默尔称之为“向构成物的转化”,构成物就是艺术作品。
从王国维、康德、维特根斯坦和加达默尔的观点看,游戏可以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那么反过来,某些艺术乃是一种游戏形式。这种游戏形式具有如下特质:第一,游戏是自由的,这是游戏的灵魂。虽然游戏本身有一定的规则,但是这种规则是游戏者能自由游戏的保证。对于艺术行为而言,艺术创作必须是自由的。第二,游戏乃是一种自我表现,是人自由自在的生命形式的呈现。对于艺术来说,游戏是一种主体精神的展露。第三,游戏因其自身的趣味能带给人愉快的感受。弗洛伊德曾经把儿童玩词语游戏称为“自由的胡说”(liberatednonsense)[17],吴稚晖的“游戏为文”观当作如是观。
一
年,因章太炎先生去世,鲁迅撰写《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以表纪念,文中说:
我第一次所经历的是在一个忘了名目的会场上,看见一位头包白纱布,用无锡腔讲演排满的英勇的青年,不觉肃然起敬。但听下去,到得他说‘我在这里骂老太婆,老太婆一定也在那里骂吴稚晖’,听讲者一阵大笑的时候,就感到没趣,觉得留学生好像也不外乎嬉皮笑脸。‘老太婆’者,指清朝的西太后。吴稚晖在东京开会骂西太后,是眼前的事实无疑,但要说这时西太后也正在北京开会骂吴稚晖,我可不相信。讲演固然不妨夹着笑骂,但无聊的打诨,是非徒无益,而且有害的。不过吴先生这时却正在和公使蔡钧大战,名驰学界,白纱布下面,就藏着名誉的伤痕……[18]
在鲁迅看来,“无聊的打诨”会消解正题的严肃意义,即“我在这里骂老太婆,老太婆也在那里骂吴稚晖”的搞笑会削弱排满的正当性。也有一些人对吴稚晖的插科打诨另有一番咀嚼:“由放屁文学论而产生的瞎三话四的文体”,“自然潇洒,奇趣横生,嬉笑怒骂,皆成妙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乃顶天立地的一根文章柱子”。[19]无论是“打诨”还是“瞎三话四”,都很清楚地显示了吴稚晖叙事的那种“开小差”的状态。他的语言造型笔者称之为“丛林语言造型”。这里的“丛林”并不指向动物生存竞争意义上的“丛林原则”———强者生存,弱者灭亡。相反,“丛林语言造型”从丛林中各种植物共存的状态中取其相互助长、共同生长的意义,是“瞎三话四”文体的内部构造。如果用风景来比喻“五四”作家的语言,则鲁迅如尼亚加拉大瀑布,热烈,强劲,有气势;胡适如一川平原,河水汤汤;朱自清如苏州园林,明净透彻;吴稚晖如亚马逊丛林,乔木、灌木、草本植物一同生机勃勃。
鲁迅
吴稚晖的“丛林语言造型”在编辑《新世纪》时已经初具形态。《卖淫实状》《妖魔已终人心大快》《鬼屁》等谩骂式的政治脏语,《上下古今谈》中以明清白话为底子、各种西方物器新名词雀跃出没的书面白话,《示女儿》等模仿人物语气的活灵灵的口头语,也有《书神州日报东学西渐篇后》《辟谬》等典雅端庄的文言。最让人惊奇的莫过于文言搭着白话,极为顺畅自然。大多数人可能有一种想象,以为晚清时期的文言配着白话,无疑如中国老爷与西洋少妇交谈,肯定非常别扭。但在吴稚晖的文章中,却让中国老爷与西洋少妇的谈话非常顺当,衔接自然。如他在《鳞鳞爪爪》中曾把中国比喻为一善睡的巨虫,这条巨虫近代以来的遭遇如下:
亚细亚东海之滨,有一巨虫,善睡,计其初生,以讫于今,五千有余年矣,始终未尝或醒。然惟其嗜睡,故善育,其所生虫子虫孙,几达四百兆有奇。此辈娇惯若性成。谓此睡虫,曾数次醒觉。……时东方一小而有力之毒虫,与此睡虫同种,不多年前,先猛击一下,而该虫哼了一小声,睡如故;继而东西各大虫,合力乱拳挥击,此虫只叫了一大声,凛凛然有生气,若有将醒之势,而久而久之,其睡仍如故。于是东西各大虫,趁其酣睡,各施其势力范围,迨势力圆满,即合力剪灭之,瓜分其体。余谓欲医此睡病,必由此虫自己实行革命,乱拳把要害处猛击,一而再,再而三,而四,而五,而百而千万,俟其醒而不复睡,则此虫虽云精神已为各大虫吸取殆尽,然果竭力静养,尚或有济。若徒区区买几瓶泥做的立宪丸,吞而食之,徒添其睡兴耳。小儿将醒,他的妈妈,一抚拍之,即睡如故。那泥做的立宪丸,投入虫口,何异抚而拍之耶?[20]
“而该虫哼了一声”“此虫只叫了一大声”这类白话嵌入文言队伍,不觉得扎眼。尤其是“小儿将醒,他的妈妈,一抚拍之,即睡如故”一句,文言男人队伍中站着一位“他的妈妈”这位白话姑娘,却也节奏和谐,意义连贯。
吴稚晖的“丛林语言造型”不仅表现在语体的彼此融洽,还表现在语句因义而生的自然生长的遒劲状态。《辫子———滑稽画图说》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