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黔西南州的陈师傅开车着行驶在高速上,看到山上的野味“打屁虫”,一时“吃货”性起,停车上山抓虫。结果被处于记6分,罚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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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10月23日傍晚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车辆巡逻到晴兴高速公路3公里+米(小地名:普安县登攀)处时,发现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有一辆轻型货车。
车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担心车辆遇到问题,民警立刻使用喊话器进行喊话,愣是没有人员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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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下车后对车辆进行查询及拍照,并发布预警提示时,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忽然抬着一个塑料盆冲了下来,自称姓陈,是这个车辆的驾驶员。
当问及为何将车停放在高速上时,男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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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介绍称,自己是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人,当天中午接到公司电话,从顶效拉送水泥到晴隆县沙子岭,在卸完货返程途中,行经晴兴高速公路3公里+米(小地名:普安县登攀)处,忽然看到山上的小树丫上有很多打屁虫飞来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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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虫子,陈师傅忽然想起朋友说过,“打屁虫”又称九香虫,虽然臭,但有美味且有很好的药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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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会很喜欢吃野味。”陈师傅说,看到那么多打屁虫考虑到自己一会没事,就上山抓点准备带回去弄来下酒。没想到才捉了小半盆,就听到民警的喊话,这才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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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民警告知陈师傅,将车长时间停放在高速上,不仅是置别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更是置交通法规于不顾的违法行为。最后,民警对其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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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民警提醒,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只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若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临时停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关灯、设置警示标志,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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