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五年(年)二月初十这一天,驻守在紫禁城西北角的一个堆拔(满语,即哨所)里的护军哨兵,沿着筒子河边巡逻。冰封了一个冬天的筒子河刚刚解冻,早春的水面,平静如镜,因此,漂浮在河面上的一具浮尸也就格外显眼了。
哨兵发现浮尸以后,立即报告给值班的护军章京,章京又回奏给在景运门当班的护军统领崇信,最后又惊动了总管内务府的大臣们。于是,内务府慎行司的官员迅速出动,会同护军人等,七手八脚将浮尸打捞上岸。
死者是一个青年男子,从尸身上悬挂的腰牌上得知,此人系造办处的绣匠常德。经刑部传来的仵作检验尸身,从头到脚未发现伤痕,因而得出了“溺毙属实”的结论。不过他到底是失足落水,还是被人推入水中?或是投河自尽?尚不得而知。
现场得到的另一线索,是从尸身上找到的一张当票。经内务府派人去当铺核查,所当之物为官绒一包(官用刺绣绒线)。由于死者是造办处的工匠,又死在了紫禁城筒子河中,此案照例由内务府慎行司审理。于是,慎行司将死者之父得受,以及造办处绣作头目田保住、崔长长住、领催泰山保等人,一一传讯到案。经过一番审讯之后,有关绣匠常德之死的种种内情,逐渐清晰。
原来,得受、常德父子皆属内务府的包衣管领下,分别在涤儿作、绣作充当绣匠。绣作共有绣匠24人,承担一应内应绣工活计,由于“活限甚紧”,故一向“分散各匠,按限成做”。
常德其人,原来就因做工迟误经常受罚。上一年的十一月初七、初八日,常德所派的活计又未如期完成,至九日清晨,常德即借机离开绣作,一直到晚上也没归来。催长长住曾派绣匠头目田保到其家中查问,得受未见常德返家。无以作答,便推托是患病在家,痊愈后即归。
后来,绣作又多次派人传唤,德受皆称尚未痊愈。这时就有人疑心常德外逃,但没想到他会投河自尽。哪知失踪三月,竟一直在筒子河的冰水之中。为此,主审官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常德素日狡猾,兼之所领官物私行当用,绣作催迫甚紧,常德一时情急轻生,似无疑窦。
常德被迫投河自尽一案,本来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件。处于最底层的宫中奴仆——宫女、太监、苏拉、匠役,当他们被逼得走投无路时,胆子大的外逃了,胆子小的不外乎就是投河、上吊。再者,造办处的工匠本来就是皇上家的包衣奴才,远比不上那些大人们豢养的猫儿狗儿的,一旦轻生自尽,也不过就是碾死个臭虫一般。
但常德竟敢在陈尸禁地,既脏了皇家的御河,又为大内添了几分晦气,实属可恶之极。然而死者已经咽气,那就只有对死者的亲属和该管官员们从重责罚,以示警告了。
如此这般,内务府在上报皇帝的奏折中,就把一大批有关的人员牵连了进去。首先是常德之父得受与绣匠头目田保住,分别以“明知其子当差狡猾,不行管教”及“既知常德素日狡猾,乃敢于徇私,至活计迟误始行连次催逼,以致常德在紫禁城内投河自毙”,应将两人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
而主管绣作的催长长住与兼管绣作的庄掌舒明阿,皆分别处以革职留任及降一级留任。主管造办处的郎中永德、佛宁,包括福隆安、和珅、英廉、德保等总管内务府大臣,就被罚俸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而紫禁城的护军统领、章京人等,也以管束未周交兵部分别议处。
内务府将常德一案的处置意见上报给乾隆后,乾隆帝批示“依议”二字,这一筒子河浮尸案便这样被了结了。